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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准爸爸、准妈妈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1.04.27 | 作者: |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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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准爸爸、准妈妈的一封信!

 

尊敬的准爸爸,准妈妈:

你们好!

祝贺你们荣升准爸爸,准妈妈!宝贝的降临,为家庭带来了更多的欢笑和幸福,不过在欣喜之余,千万不要忘记帮宝贝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哦!说起出生证,人们第一反应一般是:“哦,晓得,就是用来办户口的。”No!没那么简单! 《出生医学证明》是极重要的法定医学证明。这是宝贝出生后获得的第一张证件“人生第一证”,伴随宝贝一生,对人生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呢!与每个家庭、每个个人息息相关。与打击贩卖婴儿、维护社会稳定密切相关。

 

什么是《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由新生儿出生所在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的自然状况、血亲关系和,是获得国籍、进行户籍登记的重要法律医学文书。由国家统一印制发行,编号唯一,现在签发使用的是第六版。

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要性

   随着出生医学证明的普及使用,它所承载的社会功能越来越多,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

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预防保健服务的凭证

出国留学、移民等必须提供的有效证明

 

什么时候会用到《出生医学证明》

在办理新生儿户口,医保,上幼儿园,小学,迁户口,办理签证,出国移民等都需要提供出生证,有时候孩子坐飞机也需要出生证。

如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分为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凡是为新生儿第一次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都属于首次签发。

 首次签发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办理须知

《出生医学证明》为全国统一法律文件,一人一证一编号,一旦新生儿姓名打印在出生证上,便不能修改或涂改。请您慎重考虑新生儿姓名。新生儿可以随父或随母姓,姓名用字必须准确(为国家《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如需用冷僻字,须事先去申报户口的派出所咨询。

一、医院分娩首次签发:

(一)《出生医学证明》需要由母亲亲自办理,特殊情况如母亲不能来办理,需提供母亲本人签字并盖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在医院领取),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办理时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外籍人士携带有效护照原件,港澳台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或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

(三)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应当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声明。

(四)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应当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或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机构外分娩的首次签发:

(一)在途中或家中急产分娩并经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处理的新生儿,由该机构签发。

(二)其他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分娩的新生儿,本人或其监护人凭新生儿父母及领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助产机构外分娩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承诺书、亲子关系声明和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原件,向拟落户地县(区)妇幼保健院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如果领证人为新生儿父亲,无需提供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如果领证人为新生儿父母以外的其他监护人,则需要提供证明其监护人身份的相关材料。

 

注意:拿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请认真核对。如发现错误,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医学证明》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换发 

《出生医学证明》换发办理须知

一、换发情形

原签发机构为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要求更改《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的。

(一)由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明不能进行户口登记而需变更新生儿姓名的;

(二)当事人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

二、换发机构

《出生医学证明》的换发机构是原签发机构。如原签发机构已被取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资质,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辖区妇幼保健院为换发机构。

三、换发程序和要求

(一)签发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完整情况,按当事人换发原因核定相应材料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后予以换发。

(二)换发后原证件由换发机构归档保存,并做好换发登记。

(三)换发仅对原证件上的错误项进行修改,其余项目内容应与原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一致。

(四)非父母或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出生的新生儿,持出生地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回父母或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不得以异地《出生医学证明》换取申报出生登记地《出生医学证明》。

 

补发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办理须知

一、补发情形

因《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被盗等情况,需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二、补发机构

2021年5月1日起,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由各区县妇幼保健院承担审核补办,我院的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归由大安区妇幼保健院。

三、补发要求:

(一)签发机构审验新生儿父母提供的书面申请、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等相关资料,依据领证人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予以补发。

(二)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内容须与原证信息一致。

(三)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四)补发的证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

(五)出生医学证明》只适应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因出国等需要出生证明时,可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出生情况公证,以“出生公证书”为合法有效证件。

 

常见问题及解答 

问:宝宝的名字可以随便取吗?

答:不可以。新生儿的取名应当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如需在国内申报户口,出生证上的名字必须为中文简体国家《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新生儿的姓原则上需要随父(母)姓,若需要使用第三方姓氏时,不得违反公允良俗,需符合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咨询户籍机关是否为其上户。

问:父母双方有一方为外籍或者双方都为外籍时,出生证上可以既有中文名又有英文名吗?

答:不可以。父母双方有一方为外籍或者双方都为外籍时,新生儿可以选择英文名或者中文名,两者选其一。如果新生儿准备申报中国户口,一定要选取中文名;如拟申报加入外国籍的,建议提前咨询申报国使馆。

问:出生证上的新生儿姓名可以更改吗?

答:不可以。国家规定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名字一旦签发便不可以更改,对登记户口时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

问:可以申请多份出生证吗?

答:不可以。每个新生儿只能签发一份合法有效的出生证,每份出生证上的编号都是唯一的。

问:新生儿父母或者领证人身份证过期了可以领取出生证吗?

答:不可以。身份证过期即为无效证件,不可以申领出生证,待办理临时身份证或者新的身份证后才能申领。

问:现役军人或者人民武装警察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使用哪种有效身份证件?

答:《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从事有关社会活动,需要证明公民身份的,凭居民身份证证明;执行任务、办理公务、享受抚恤优待等,需要证明现役军人或者人民武装警察身份的,凭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制发的身份证件证明。”因此应使用居民身份证。

问:如果没有母亲签名的委托书可以办理出生证吗?

答:如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且不能提供新生儿母亲本人签名并盖手印的授权委托书,除提供新生儿父母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外,还需根据新生儿母亲实际情况提供相应证明,如新生儿母亲的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证明(法院确认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生效判决文书)、失踪证明(法院宣告失踪的证明文件)或死亡证明等。

问:办理出生证有时间限制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申报出生登记。因此建议在新生儿申报户口前(出生后一个月内)申领。

问:《出生医学证明》的副页(即上户联)能否自行撕下?

答:不可以。上户联应该由户籍登记机关拆切,否则视为无效。

问:《出生医学证明》如何保管?

答:《出生医学证明》为重要法律文书,请不要在出生证上“画、涂、写”任何字迹,保管时应注意“防盗、防丢、防火、防潮”,也不能塑封。请务必妥善保存,保管终身。

问:旧版出生证上信息不全怎么办?

答:以前发放的旧版出生证若遗失或信息不全,产妇本人可携身份证原件至分娩医院病案室复印分娩信息相关资料,并至医务科盖章后,可作为出生情况证明使用。

问:出生证不慎涂改或字迹模糊了怎么办?

答:出生证因破损、字迹模糊或被涂改而影响使用,可至相应签发机构办理出生证换发手续,换发的新证除出生证编号外,其余信息与原证保持一致。

问:孩子户口簿上的姓名与出生证上不一致,且未办理过曾用名怎么办?

答:《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更改。新生儿申报落户的姓名是必须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登记的姓名办理入户,如有不一致请前往户口登记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

 

各位家长,《出生医学证明》是宝宝人生第一证,终身有效,一定要及时为宝宝申领、妥善保管哦!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