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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对权力的敬畏之心 -我院召开“严以用权”专题学习讨论会

发布时间:2015-10-26  | 作者:

10月23日,我院召开“三严三实”第三专题——严以用权专题学习讨论会,领导班子围绕“严以用权,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做到敢于担当、奋发有为”这个专题进行学习研讨。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参与了专题学习。

会议首先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查处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和《市委书记雷洪金同志在全市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暨领导干部廉政谈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党委书记毛琼指出,南充拉票贿选案是一宗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恶劣案件。中央、省委对南充拉票贿选案进行彻查严处,体现了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在学习了南充拉票贿选案之后,院领导班子围绕“严以用权”要求展开了热烈讨论,领导班子成员逐一交流了对“严以用权”的认识。领导班子一致认为: 权利是人民赋予的,要以群众满意作为权利行使的评判标准,时刻保持对权利的敬畏之心,坚持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切实增强严以用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坚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理念,做到不踩“黄线”、不越“红线”。 要明确责任与担当,决不能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往后退,满足于当“太平官”。

班子成员认为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严以用权的保障。要做到严以用权:一是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绝不能有丝毫含糊和懈怠;二是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三是要自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公正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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