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保健院以案释法,组织干部重温《监察法》

发布时间:2020-06-08  | 作者:

    2020年65日,医院组织召开《监察法》的学习培训,院领导班子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参加。

    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毛琼组织学习了成都市天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汪华违规发放差旅费问题,自贡市自流井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刘义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等问题,雅安市雨城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毛健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名贵特产和礼金问题,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行装处原处长王勇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拜节为名所赠礼品问题,南充市顺庆区共兴派出所民警、二级警长杜华东违规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活动、用公款购买礼品问题,并结合案例再次重温《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让与会者对监察法的重要意义、监察法制定的背景及宪法依据、监察法的主要内容等方面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

    最后,毛书记对全院干部职工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学习主动性,深刻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的目的与意义;二是结合医疗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在工作中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纪律规定,以身作则,以高的标准、严的纪律要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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