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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接受“爱婴医院”省级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16-12-22  | 作者:

12月15日,由四川省妇幼保健院院长助理蒲杰带领的专家组,对我市荣县新城医院创建“爱婴医院”进行现场检查评估,同时对我市第四人民医院、大安区妇幼保健院开展“爱婴医院”工作进行了明察暗访。

据了解,“爱婴医院”复核和评估工作每三年进行一次,对获得“爱婴医院”称号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复核,对参与“爱婴医院”创建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评估。合格机构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为其统一颁发《爱婴医院》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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