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妇幼保健院告患者及家属书
发布时间:2020-01-28 | 作者: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您的健康安全,根据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需要,现对门诊、住院患者及家属告知如下:
1.就诊患者及陪同家属进入医院必须佩戴口罩。
2.所有患者及家属到院后,请在门诊大厅(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或急诊科(下班时间:12:00-14:30,17:30-第二日早晨8:00)预检分诊处接受体温测量和询问,请积极配合。
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请主动报告预检分诊处工作人员:
(1)14天内有武汉地区旅行史或居住史;
(2)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返乡人员或接触过本市或其他地区疑似、确诊病人;
(3)身边有多名人员发热。
4.加强住院病区人员的管理:
(1)新生儿病房暂时取消探视,医生将电话与您沟通孩子的病情,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2)产科取消探视,孕产妇如需陪护,原则上每名孕产妇不超过2名陪护人员,且相对固定,不随意更换;
(3)禁止快递或外卖人员进入病区,若有需要,请患者及家属前往医院食堂用餐,或联系食堂0813—2303670送餐。
广大市民朋友,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您不要来医院探视孕产妇和新生儿。如果您爱他们,待在家里,通过手机视频问候,也是对每一位孕产妇及新生儿的爱护。
守护母婴健康,人人有责,疫情防控,不容忽视。
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一起携手并肩击退疫情。
加油自贡!加油武汉!加油中国!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