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系统设施维保工作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13  | 作者: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医院对消防报警、消防水灭火、排烟等系统维护保养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自贡市妇幼保健院

2.地点:自贡市大安区龙井街大楻桶社区49号

3.名称:消防系统设施维保工作

二、招标内容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全院消防设施整体系统,包括门诊楼(15180㎡)、计生所(3300㎡)、二期项目(10221㎡在建)。

三、投标人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消防维护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4.具有稳定的技术保障队伍,技术维护工程师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资格认证。

5.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6.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

注:投标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有效期内(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技术维护工程师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原件核对后退还。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孟飞 (15008135391)

五、其他要求

1.投标前必须至项目现场实地踏勘,应根据招标人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维保方案,投标价内须包含投标人的所有费用(包括维保人员的劳务费【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综合考虑劳务市场人工工资涨价风险,津、补贴及夜班、加班费、节假费用等】、服装、工具,保险、税金、人员交通等一切费用)。

2.投标人必须提交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列出详细的维保计划、人员配备情况表、组织实施、升级保证、培训方案、验收组织等诸多要素。维保及施工时应做好安全围挡、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行,投标人根据建设方要求确保维保质量和落实安全责任,维保及施工期间损坏设施照价赔偿直至恢复;未持证上岗及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维保及施工的废弃物须自行清理并运送出招标方场地。

六、时间安排

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6日,投标单位报名、实地踏勘、咨询问题。

招标时间暂定在6月20日到24日。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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