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07  | 作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自贡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自人社发〔2015〕187号)《自贡市创新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自人社发〔2017〕90号)等文件规定,经医院研究,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8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见附件1),其中有关年龄的要求,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应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新录用的公务员;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详见《自贡市妇幼保健院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可纳入编内考核招聘人员

1.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

2.副高及以上职称者;

3.符合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文件规定的可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本科专业(方向)的优秀毕业生。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5日8:00—2017年12月20日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邮箱:1010994660@qq.com。

3.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应聘者持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原件到自贡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报名;

(2)网上报名:应聘者简历并连同相关证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扫描件一起打包压缩(rar或zip格式)后,发送到报名邮箱。邮件名及附件名按照“姓名+应聘岗位”格式命名,非此格式邮件一律不予接收;

(3)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通知,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注意事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并请严格按照附件1表内“岗位”一栏所列的岗位名称填写;

(4)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多岗位同时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

六、资格审核

医院按岗位需求条件对报名人员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审核,拟于2017年12月25日前后通过电话告知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及考试时间。

七、考试

此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到达面试候场室,面试由我院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用。

八、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报考同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面试总成绩相同,则确定学历高者为体检对象;如学历还相同,通过加试,以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九、公示

体检合格者在我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递补。

十、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13—2213944

监督电话:0813—2306169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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