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住院患者家属/陪护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0-02-10  | 作者:

 

尊敬患者家属/陪护:

   您好!为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您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普通科室陪护人员/探视者监测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落实一级响应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流程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目前新冠肺炎防控形势,我院在疫情期间住院患者家属/陪护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住院患者家属/陪护出入医院管理规定

1.原则上每名住院患者限留1名家属/陪护,且人员健康,相对固定,不得随意调换。

2. 科室发放《自贡市妇幼保健院住院患者陪护卡》,患者家属/陪护持卡方能进入医院。

3.住院患者家属/陪护在医院陪伴期间每天上、下午均要接受科室人员对其体温监测,并实名制信息登记。如有发热,按照相关规定,务必配合并跟随科室工作人员到发热门诊就诊。

二、住院患者家属或陪护防护要求

1.住院患者家属/陪护不得有疫区及有相关流行病者接触史,如有相关情况严禁进入医院。

2.住院患者家属或陪护个人防护要求:必须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个人防护,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须主动告知医务人员,由科室工作人员陪同到发热门诊就诊。在院期间不串门,不在公共区域逗留,更换口罩应丢弃在指定位置。

三、住院患者探视规定

1.住院患者谢绝探视,新生儿暂停每周二下午探视,建议电话或微信问候。

2. 如必须探视,严格对探视者进行新冠肺炎预检,如有相关情况严禁进入医院。探视者做好洗手、戴口罩、帽子、穿隔离服等防护措施。不得串门,不在公共区域逗留,限制探视时间,更换口罩应丢弃在指定位置。

 

以上内容请您严格遵守并落实。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让我们一起努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

202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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