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竞争性谈判采购医院污水处理站消毒液(10%次氯酸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9  | 作者:采购中心

 

   

各潜在供应商:

为加强我院污水处理站管理,现竞争性谈判采购医院污水处理站消毒液(10%次氯酸钠)项目,因2021111日招标未达到开标条件,现进行第二次公告,现将有关项目事项公告如下:

一、污水处理站(10%次氯酸钠)消毒液项目

二、总共数量120吨(按照3年使用量预估,最终按实际采购结算)

三、投标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

2.投标人为研发、生产、销售化工产品需提供营业执照。

3.投标人为代理服务商应提供营业执照,次氯酸钠产品生产和销售许可。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专业技术团队

投标人须提供市级及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含次氯酸钠溶液)。

7.提供10%次氯酸钠合格证及化学品检测报告书。

8. 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专业技术团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各公司将投标资料密封加盖公章后采取邮件方式(可当面送达或邮寄,截止日期2021-11-16下午5点)

开标时间及地点:医院收到有效投标文件后,将组织相关部门开标并通过医院网站公布中标结果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自贡市大安区龙井街大楻桶49号,0813-2408658 林先生 

五、报名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产品生产和销售许可。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如果发现虚假承诺,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密封文件需提供报名项目、联系电话)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盖公章(供应商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4.报价包含货物、运输(搬运到医院指定地点)以及其他所有费用。

七、其他事项

1.货物按照医院要求送达指定地点,并提供本批次发票,医院在收到发票后30天内支付货款。

2.货物包装及运输符合行业要求。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采购办

                                  20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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