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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妇幼保健院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应急期 医保报销政策、医保业务办理 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0.02.06 | 作者: |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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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妇幼保健院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应急期 医保报销政策、医保业务办理 告知书 尊敬的参保患者及家属: 根据国家、省、市各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服务的通知要求,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 全和身体健康健康。现将防控应急期的医保报销政策、医保业务办理流程告知如下。 一、国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确诊和疑似患者实行免费医疗 (一)对确诊和疑似患者,医院执行“先诊疗后付费”的规定,不收取任何预交款。患者费用经过医保报销(含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公务员补助、医疗救助后)后的个人支付部分全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补助。 (二)无论是异地确诊和疑似患者患者在本市治疗,还是本市患者在异地治疗,均由接诊医院替患者协调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的免费医疗服务。 二、调整门诊特殊病种病人的处方用药量 在疫情应急期内,门诊特殊病种病人的处方用药量由一个月延长到90天,延长处方时间的药品在用完前14天才能开具下次处方,疫情应急期结束后原管理办法。 三、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业务不见面、预审服务事项办理渠道及流程 (一)异地安置 办理渠道:四川医保手机APP、网上办理 办理流程: 1.四川医保手机APP:参保人员下载“四川医保”手机APP,点击“公务服务”、“异地备案”、“新增”,按照业务提示填写备案信息、上传证件资料,便可自助申请。 2.网上办理:参保人员通过QQ:2953302868传输相关身份证明,备注安置城市、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时间(当日后,均可),值班人员办理完毕后,可享受异地安置待遇。 (二)转诊转院备案(市外) 办理渠道:QQ 3584314995 办理流程:传输《自贡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申请表》、身份证明资料,网上办理备案,取得值班人员回复后即可持社保卡在转诊医院就医。 (三)省内异地外伤备案 办理渠道:QQ 3584314995 办理流程:传输《四川省内异地就医外伤入院登记表》、入院记录、身份证明资料、若属陈旧性骨折的还需提供上次入院记录,网上办理备案,取得值班人员回复后即可持社保卡在转诊医院就医。 (四)个人权益查询(个人账户、参保管理) 办理渠道:四川医保手机APP、智慧自贡医保微信公众号、电话查询 办理流程: 1.四川医保手机APP:参保人员下载“四川医保”手机APP,点击“个人权益”、“个人账户”,便可自助查询。 2.“智慧自贡医保”微信公众号:参保人员微信关注“智慧自贡医保”公众号,点击“医保收支”、“医保管理”。 3.电话查询:拨打(0813)8209715/8109159,联系值班人员,告知相关身份信息,查询个人权益查询。 (五)医保卡业务 温馨提示:如参保人员持有社会保障卡,可不再申领医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直接持社会保障卡刷卡结算。若社会保障卡未激活的,可联系(0813)12333办理激活业务,即可使用。 办理渠道:(0813)12580“冻结”、智慧自贡医保微信公众号“挂失”、“办理医保卡” 办理流程: 1.(0813)12580:参保人员拨打(0813)12580,提供相关信息办理个人账户冻结。 2.“智慧自贡医保”微信公众号:参保人员微信关注“智慧自贡医保”公众号,点击“医保卡管理”,办理医保卡挂失。 3.办理医保卡: 方式一,电话联系(0813)8233307,提供参保人员相关身份信息、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值班人员在规定工作日内邮寄参保人员。 方式二,网上办理QQ:2953302868:传输参保人员相关身份信息、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值班人员在规定工作日内邮寄参保人员。 (六)报销医疗费用 办理渠道:电话咨询、网上预审、电话预约、邮寄 办理流程: 1.电话咨询:参保人员拨打(0813)8110432联系值班人员,咨询报销医疗费用所需资料。 2.网上预审:根据(0813)8110432要求提供的报销资料,传输至QQ 3584314995预审,值班人员预审通过得到回复后,方式一,电话预约方式,联系(0813)8209715/8110432预约具体报销时间;方式二,邮寄方式,邮寄地址:自贡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自贡市客运站旁),收件人:异地就医结算管理科(收),联系方式:(0813)8110432/8115869。 (七)参保管理 办理流程及渠道: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基数申报、社保经办机构已完成退休待遇核定的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医疗退休一次性补缴、医疗退休一次性缴费补差、医保清算退款补缴等以及在职单建转统帐补缴、异地参保关系转移等业务的办理,可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传输到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参保管理科室(联系电话:0813-8109159,专用联系QQ:2953302868),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将指定专人负责办理。相关纸质申请材料待疫情解除后的3个月内完成补报,完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