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党群工作 党群动态

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发布时间:2015-05-15  | 作者:

  一、任何党员,不论职位高低、资格如何都必须按时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都必须认真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二、各党支部要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党员大会,研究、总结党建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学习文件、讨论组织发展工作等。支部党员大会召开前,支部要做好充分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要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三、党委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的内容主要是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实行民主集中制和勤政廉洁、遵纪守法、联系群众的情况,进行检查、总结。以相互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认识、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自觉端正党风,增强团结,加强集体领导,不断改进领导工作,提高领导水平。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会后按规定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四、各党支部要坚持半年一次党员日制度(党委安排的除外)。活动要有针对性。活动方式要以实际考察、参观访问或请人作报告为  主,也可以向党员报告工作,或组织党员学习文件和业务知识,还可以结合实际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寓教于乐的活动。

  五、党员长期外出,已将组织关系转到外出单位的,要参加所在单位的党组织生活,长期外出没转组织关系的党员,支部要提前通知他们,按时回来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对因特殊情况,经批准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支部要提前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六、组织生活要严格考勤,实行组织生活签到制。

  七、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好过双重组织生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