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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育和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5-05-15  | 作者:

一、党员教育的内容、形式、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党员教育内容的确定要注意思想性、计划性、针对性、系统性和独立性。即首先要突出思想教育,要把增强党员的党性,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放在首位。要有计划地实施对党员的教育,并且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进行教育。

(二)党员教育的内容以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主,同时要注意对党员进行文化、科学和专业知识的教育,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三)坚持党课制度,党课专题的确定要结合党在新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医院党员的思想实际,全院性党课每年两次,由党委负责同志或其他班子成员主持实施。党课教育时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四)党员教育还要采取个别教育、党内谈话和电化教育等形式。

(五)党员教育的基本原则:理论联系实际;正面教育为主;教育者先受教育;分类分层次教育。

二、党员管理的几项具体规定

(一)党费管理制度

1、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基本条件,每个党员要自觉地按时按规定标准交纳。

2、新入党的党员,应从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月起开始交纳党费。

3、党费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收缴,由党办专人保管并建立明细帐,实行钱帐分开。党费的开支由党委书记审批,党费只能用于党的活动。

4、支部每半年公开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党委换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支情况。

5、党费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挪用,如发现私自挪用、贪污者,要给予党纪处理。

(二)奖惩制度

1、各支部对工作、学习和各种活动表现好的党员,要在党员大会上表扬,并认真做好记录,以作为评选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

2、党委每两年对在各种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全院党员大会上进行表彰和奖励。

3、对影响党的声誉、影响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党员,要根据错误性质和后果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乃至党纪处分。

4、凡受行政处分的党员,党组织必须给予相应党内处分。

(三)党内汇报制度

1、时间:党员无论职位高低,都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2、汇报内容:本人近阶段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目前存在的思想问题以及困难,对其他党员、干部以及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需要及时汇报的重要问题。

3、注意事项:汇报思想的形式可在民主生活会上做口头汇报或书面汇报;党员外出或因病休养超过一季度的应将外出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向党组织作专题汇报。

三、党务公开制度

一、为进一步提高党委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规范医院的党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党务公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两个条例”的要求,将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以党内民主推进全局的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不断增强院党委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公开的内容

1、党委重要决策、决定、决议(党的纪律规定不能公开的除外)。

2、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方案、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公开的事项。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5、组织建设情况。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6、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7、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四、公开的程序: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

五、公开的时间和形式:公开的时间,根据内容分为常年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

六、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四、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制度

一、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医院实行集体领导制度。

二、对以下重大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凡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医院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医院全局性工作的部署,干部的任免、调配和处理,关系群众利益的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按规定应由党组织集体决定的其它问题,都必须经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无权决定。

三、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对以上规定事项,必须在充分酝酿和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民主做出决定。必要时可进行投票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集体决议。

四、医院党的委员会在决定问题时必须摆正书记和委员会关系。书记和委员是平等关系,在讨论和决定问题时,书记同委员一样只能平等地发表意见,不能把个人摆在组织或其他委员之上,不存在书记的“最后决定权”或个人“一锤定音”。

五、任何个人都必须服从和维护集体的决议。决议一经通过,任何人都必须绝对服从和自觉维护,不得各行其是。若有不同意见,可向上级反映,但在未改变决定之前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原决定。

六、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加以考虑。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认识难以统一,而且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下次再议,如仍不能做出决定,应将争论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示裁决。

五、统战工作制度

一、努力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统战政策,做好统战工作。

二、党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知识分子代表座谈会,传达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通报本单位近段时期的工作安排。

三、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不断发现、考察、培养党外干部,为做好党外人士的思想工作提出建议。

四、及时、准确了解和倾听党外人士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对统战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六、政治学习制度

一、为进一步提高职工的政治觉悟和综合素质,依据《自贡市妇幼保健院创建学习型医院规划》,制定本制度。

二、政治学习以支部或科室为单位,由支部书记或科室负责人主持学习。

三、政治学习内容由党办根据上级的安排计划或结合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统一安排。

四、政治学习每月一次,时间由支部或科室自行安排,科室除值班人员外,必须全部参加。

五、学习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不得搞形式主义。

六、政治学习要严格考勤制度,对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者要严格惩处。

七、党内创先争优工作制度

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下简称“三评”)工作,是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树立榜样、弘扬正气的有效方法。通过“三评”工作,进一步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使党组织充满生机和活力,使广大党员成为自觉为实现党的任务而奋斗的先锋战士。

一、充分准备

(一)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医院实际,由党委办公室起草“三评”工作意见,内容有:指导思想、条件、名额、方法步骤、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等。

(二)经党委讨论同意后,召开支部书记会,布置“三评”工作。

(三)此项工作一般安排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后期一并进行。因此,各支部务必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时即着手准备“三评”工作。

二、认真评选

(一)评选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1、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党委文件,进行“三评”动员,使党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积极参加“三评”活动。

2、召开支部大会,学习掌握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根据评议情况,分配名额,推荐本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

3、召开支委会,确定本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报党委。

4、党委办公室汇总各支部上报的名单,有针对性的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作进一步的考核。

5、召开党委会,逐个审定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

(二)评选先进党支部

1、由党委召开支部书记会议。一是各支部汇报工作;二是根据先进党支部的条件、名额,酝酿推荐,并提出先进党支部的建议名单。

2、根据支部书记会议提出的名单,由党委责成党办进行考察,听取多方意见。

3、召开党委会审定先进党支部名单。

三、做好表彰工作

(一)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上光荣榜,公布于众。

(二)召开表彰大会,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三)做好“三评”资料归档。

八、组织发展制度

一、党员发展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把质量放在首位,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必须严格坚持党员标准,把培养、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优秀分子作为工作重点。

二、积极分子的挑选、培养和考察

1、各支部要在对入党申请人进行普遍培养和教育的基础上,经考察和集体研究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每季度一次,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党委至少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作一次综合分析和认真研究。

3、各级考察必须按规定如实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4、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系统培养和教育,并在听取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党委研究同意后,报市卫生局党委审批,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5、28岁以下申请入党的人,是团员的必须经团组织推优,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并在条件具备时吸收入党。

三、发展党员的计划和审批

1、每年十月底前,各支部必须向党委报告次年发展计划,经党委汇总研究制定出党委次年发展计划,于十一月底前报市卫生局党委审批。

2、各支部要严格按照市卫生局党委批准的发展数和发展名单认真搞好发展工作,不得突破和更换。

四、发展对象的培养和考察

1、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其内容主要是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培训结束时要进行个人总结。

2、各支部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其主要内容是:本人的政历;“文革”中几个重要阶段的表现;在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特别是在89年“政治风波”中的表现;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态度;以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3、各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后,必须在一定范围对发展党员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后必须填写公示情况登记表。

五、入党的审批

1、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及时审批。

2、审批前党委要派专人审查《入党志愿书》,并找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

3、审批时要认真听取谈话人的汇报和分管组织工作同志的意见,全面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手续是否完备。经审议确实符合党章规定的条件和手续,即可批准入党。

4、凡超过三个月党委未予审批,原报批支部要进行复议,超过六个月未予审批,党委负责同志要向原报批支部做出说明,并重新履行入党手续。

六、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预备党员应及时编入所在支部过组织生活,并分配给他们一定的工作,对其进行严格的教育和考察。

2、每半年由党委组织预备党员学习一次,主要内容是: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员标准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正确对待预备期等的教育。

3、每季度支部要对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等表现情况作一次全面考察,并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考察结果要同本人见面。

4、预备党员要向支部或介绍人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每季度至少一次。

5、预备期满后,必须按以下程序办理转正手续;本人提出转正申请;支委会在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审查,对预备党员进行转正公示,公示后必须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登记表。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党委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

九、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一、为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建设和发展医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根据党的有关规定,建立本制度。

二、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对广大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进行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进行以医德医风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教育。使广大党员和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政治素质,以适应医院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三、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不断总结和探索新形势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坚持教育为主,教育与疏导相结合的方针。

四、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思想政治工作的正确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坚持表扬与批评,以表扬为主的原则;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身教与言教相结合,以身教为主的原则;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与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业务活动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对话活动,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

五、牢固树立尊重、理解、信任、关心人的群众观点,克服高人一等、以权压人的错误态度,真正做到平等待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心换人,极大地激发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按规定增配人员,健全政工机构。同时形成以党支部为核心,科室负责人、工会小组密切配合的片区思想政治工作网。划分党员责任区,分工联系群众,和群众交朋友,强化每个思想政治工作细胞。做到群众有事方便找人问,有话愿意找人说,有困难有人帮的党群密切联系的局面。

十、联系群众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拓展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丰富服务群众的内容,畅通群众意愿表达渠道,构建党群互动平台,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不断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认真贯彻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为出发点,密切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和带领全院职工,齐心协力,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三、联系群众的要求

1、各支部要把联系群众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检查和分析党员联系的情况,提出要求,进行指导和督促。

2、党员要深入所在部门范围内科室,有的放矢地开展和群众的谈心活动,并向所在支部汇报,并认真做好记录。

3、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了解联系对象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给予关心帮助,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要求、建议和批评。

4、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群众,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反对形式主义;放下架子,真正和群众打成一片,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认真改正自己的不足;关心群众疾苦,帮助下面解决问题,正确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廉政建设的规定,不吃请收礼,不开后门,不走后门,努力做人民的公仆。

四、联系形式与方法

1、谈心活动。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主动找群众谈心、交流思想,及时掌握群众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学习工作状况,及时帮助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谈心活动要做到“五必谈”,即党员所联系群众在工作变迁、职务升降、退休时要谈话;受表彰、奖励、批评、处分时要谈话;工作中遇到挫折时要谈话;在遵守党纪国法、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方面发现问题或群众在这方面有反映时要谈话;对党员考核、考察或民主评议后需转达意见时要谈话。

2、座谈会。党支部要定期召开由共产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共同畅谈思想、人生理想和信念,汇报各自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互相提出建议和批评意见。

3、“结对互动、双向帮学”,党员与群众结成互帮对象。支部根据党员与群众人数的比例,结成若干对象,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共同提高。

4、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调查研究、接待群众、建联系点、通报情况等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确保有一定的时间深入科室,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指导工作、解决问题,增进对人民群众的理解,加深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通过建立群众接待日制度,建立起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的稳定渠道;每个党员领导干部相对固定联系一个科室,以点带面,保持与人民群众的经常性联系;凡是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决定,党的建设、党的工作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及时向群众通报。

十一、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一、任何党员,不论职位高低、资格如何都必须按时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都必须认真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二、各党支部要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党员大会,研究、总结党建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学习文件、讨论组织发展工作等。支部党员大会召开前,支部要做好充分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要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三、党委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的内容主要是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实行民主集中制和勤政廉洁、遵纪守法、联系群众的情况,进行检查、总结。以相互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认识、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自觉端正党风,增强团结,加强集体领导,不断改进领导工作,提高领导水平。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会后按规定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四、各党支部要坚持半年一次党员日制度(党委安排的除外)。活动要有针对性。活动方式要以实际考察、参观访问或请人作报告为主,也可以向党员报告工作,或组织党员学习文件和业务知识,还可以结合实际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寓教于乐的活动。

五、党员长期外出,已将组织关系转到外出单位的,要参加所在单位的党组织生活,长期外出没转组织关系的党员,支部要提前通知他们,按时回来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对因特殊情况,经批准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支部要提前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六、组织生活要严格考勤,实行组织生活签到制。

七、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好过双重组织生活。

十二、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在上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三、领导各支部的纪检工作,定期召开支部纪检员会议,学习纪检监察法规,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四、按照纪检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接待、处理来信来访工作。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以及群众对党员的检举和控告,及时查处违纪案件,充分发挥纪检信访的监督作用。

五、维护党员享有的权利,支持党员的正义斗争。

六、协调搞好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

七、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严守秘密,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纪检工作程序和要求做好工作。

十三、医院领导班子廉洁自律制度

一、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利为人民办事。切实做到:严守法纪,廉洁从政,不贪赃枉法、秉公尽责,不以权谋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

二、不利用工作之便和权利之便贪污、索贿、受贿和私收馈赠、回扣等。

三、不用公款请客送礼,不大吃大喝。必要的院外招待、陪客要少,伙食标准要从简。逢年过节不以任何借口滥发实物、奖金、补贴和纪念品。

四、禁止用公款旅游或借出差之机游山玩水。

五、不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公司兼职,不为子女、亲属经商办企业拉关系,利用价格“双轨制”套购国家平价物资和紧俏商品倒手牟利。

六、教育配偶子女、亲属遵纪守法。在招工、招干、招生、调资、晋级和工作安排等问题上禁止利用职权为子女、亲属谋求特殊照顾。

七、领导班子成员要成为廉洁奉公的表率,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凡是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群众不去做的,自己首先不去做。严守“四自”,自觉过好“五关”。

十四、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为了健全党内民主生活,进一步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加强院党委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不断增强班子成员的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和全院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一次,参会人员为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共党员)。民主生活会一般安排在6月至9月之间召开,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必须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三、院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又参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四、班子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民主生活会的,要事先向党委书记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缺席,但会前要将本人意见报给党委书记,由党委书记代为发言,并写入记录,会上班子其他成员提出的意见,由书记转告给本人。

五、班子成员要根据党委的安排认真准备好个人的发言。

六、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记录,并负责认真整理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情况报告。

七、党委办公室负责通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的时间、会议主题。

八、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应围绕以下内容召开: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政治上、思想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5、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6、针对征求到的基层单位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党委班子成员开展自我批评,重点检查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7、上级党组织安排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内容;

8、需要列入民主生活会的其它重要问题。

九、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不得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十、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主题,应提前15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十一、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根据医院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会议主题。

2、党员领导干部成员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3、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于会前转告出席人员,以便做好发言准备。

十二、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医院党委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属于违反党纪、政纪国法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

十三、党委民主生活会后15个工作日内,要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复印件,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民主生活会中适于向下一级党组织通报的情况应予通报,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和整改措施视情况用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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